本文摘要:安理会星期三以十票赞同、五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成立黎巴嫩特别法庭的决议。
安理会星期三以十票赞同、五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成立黎巴嫩特别法庭的决议。决议由美、英、法、意大利、比利时和斯洛伐克发动,中国、俄罗斯、南非、印度尼西亚和卡塔尔转了弃权票。
中国派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说明中国投弃权票的原因时认为,成立特别法庭是黎巴嫩的内部事务,不应由黎巴嫩按照其宪法程序已完成协议生效所需的国内法律程序。王光亚说道,决议草案援引《联合国宪章》第七章,跨过黎巴嫩立法机构擅自要求规约草案生效,将引起一系列政治和法律问题,有可能对本已动荡不安的黎巴嫩政治和安全性局势导致更好不平稳因素,将首创安理会介入一个主权国家内政和法律独立国家的先例。安理会任何决议的通过须要由15个成员国中的9个投赞成票,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无法有任何一国投反对票。
星期三通过的决议规定,除非黎巴嫩政府在6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报联合国:原本与联合国达成协议的成立特别法庭的协议及法庭规约草案已取得该国宪法程序批准后,否则协议预计自行生效。2005年2月,黎巴嫩前总理哈里里在贝鲁特刺杀自杀身亡。为审判这起恐怖事件的责任人,联合国与黎巴嫩政府今年初签订协议,打算在黎巴嫩境外成立一个具备国际性质的特别法庭,但协议仍然得到黎巴嫩国会的批准后。
五月初,该国总理西尼乌拉致信潘基文秘书长,应急催促安理会成立特别法庭。根据联合国同黎巴嫩政府达成协议的共识,建议书中的黎巴嫩特别法庭将由黎巴嫩法官和国际法官构成,同时基于安全性考虑到,法庭将设于黎巴嫩境外。
本文来源:利发国际-www.yihongkang.com
我要加盟(留言后专人第一时间快速对接)
已有 1826 企业通过我们找到了合作项目